住建部:要依规控制棚改成本 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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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浪财经讯 住建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棚改相关进展 ,负责人透露 ,今年1至6月 ,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 ,占目标任务的62.5% 。下一步 ,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 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 ,按照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的要求 ,指导督促各地扎实推进棚改工作 ,切实把好事办好 。
住建部强调 ,一是 ,切实抓好棚改项目建设 。各地应当及早开工新建项目 ,加快建设续建项目 ,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,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、同步报批、同步建设、同步交付使用 ,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,让更多困难群众早日“出棚进楼” ,住得放心、舒心 。
二是 ,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 。各地要树立精打细算理念 ,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,严禁大手大脚花钱 ,严禁违规支出 ,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改贷款 ,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 。
三是 ,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 。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、又量力而行的原则 ,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 ,不搞一刀切、不层层下指标、不盲目举债铺摊子 ,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 ,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、林区、垦区棚户区 。
四是 ,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。商品住房库存不足、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 ,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 ,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;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 ,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。
此前 ,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》规定 ,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,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。《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3〕25号)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《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建保〔2009〕295号)等文件强调 ,棚改实行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 ,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 。
据住建部介绍 ,2015年以来 ,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 ,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 ,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 ,商品住房库存量大、消化周期长的市、县 ,要完善政策措施 ,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 ,既促进房地产去库存 ,也避免重复建设 。
但是 ,自2016年以来 ,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、商品住房库存已经不多的情况下 ,没有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 ,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 。为此 ,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 ,督促这些商品住房库存不足、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 ,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 ,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。
2017年8月 ,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《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》(建办保函〔2017〕551号)明确 ,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 ,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,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;11月 ,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开发银行、农业发展银行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》(建保〔2017〕226号)进一步明确 ,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、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 ,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 ,开发银行、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。
责任编辑:孙剑嵩